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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

年輕人當30年以上屋奴才能擁有一個殼,這個國家會強盛?

        年輕人當30年以上屋奴才能擁有一個殼,這個國家會強盛? 

        台北市房價真的有這麼貴嗎?  看似破破爛爛的舊房子也要6000萬, 就只因為在市區??
        以下是一名Dd D的網友寫的文章  與大家分享

        如果把國力消耗在沒有價值的產業,資金都拿去投資房地產而不是明日產業,藉房地產飆漲創造經濟成長假象,民眾繳稅高比例耗在養國家冗員,政府預算拿去放煙火或綁樁,基本體質不好、國家股市本益比怎可能高。

荷蘭、新加坡、德國、.多數國家沒住宅問題,口號喊了100年,孫中山徒子徒孫們還帶著官員在喊住者有其屋、漲價歸公,政策卻都只回饋鐵票選民,做眷村改建,讓軍人可以分配住屋,公務員可以免費或低價分配房子(財政部長李述德就是典型),卻未幫大眾解決過居住問題。最近幾年降低富人稅,房價飆漲,住宅問題失控,改喊社會住宅,但除了樣板外,有真正積極規劃?選舉到了,不敢得罪金主,奢侈稅打房無效,怕得罪財團不趕再吭聲。如果你家地產多,是既得利益者,那就繼續挺那個黨。我們周邊好友、下一代,很多都在當屋奴。多數台灣人都得犧牲生活需求,長期被房貸壓到無法喘息,用青春歲月來繳房貸進貢財團和政黨背後的金主。大家只能被政府打假球般的住宅與租稅政策耍著玩?對幾十年來僵固的政治勢力版圖無力的認命?如果連法官都買不起房子,能奢求廉潔公正的司法

     年輕人需耗盡心力、放棄學習、消費甚至結婚、生育,當30年以上屋奴才能擁有一個殼,這個國家會強盛?

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

不能要求過頭了.......醫療行為除罪化 救救醫生!

 這篇文章不錯, 醫師醫療要全方位地小心, 但也不能要求過頭了.......

不能要求過頭了.......醫療行為除罪化 救救醫生!

 2011-06-20
  中國時報
【蔡清標/醫學院副教授】  

   
 醫師與法官都擔負人民生死之重責,但醫師與法官兩者在法律上所受到的保護卻迥然不同,有如天壤之別。以最近江國慶、台中江姓女作業員命案,法官都有誤判之狀況,但卻沒有任何民事、刑事責任,也不用賠償,而是由國家賠償法代賠;反觀,若是醫生誤判,致人於死,那馬上被扣上過失殺人的大帽子,準備大筆賠償金。      

      同樣是為民
服務,同樣掌管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為何有如此不同待遇,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?問題出在我國醫療糾紛案件百分之八十以刑事訴訟提出,企圖「以刑逼民」威脅醫師,這在世界各國是絕無僅有的,先進國家歐洲、美國、日本多以民事訴訟處理醫療糾紛案件,幾乎沒有醫療刑案,除非是醫療人員或醫療院所具有犯罪的蓄意。法官不負任何民事、刑事責任,是國際慣例,廢除死刑也是趨勢,但為何醫療行為除罪化這個世界潮流,法務部還大力反對?難道醫療糾紛採用刑事訴訟就會使台灣病人比美國、日本病人尊貴得到更好的保護嗎?  
   
 
      醫療行為本來就充滿不確定性,侵入性檢查、
治療本身都具風險,病患當然無辜,但絕非醫師故意,這種狀況應比照藥害救濟賠償病患。同時比照歐美先進國家,醫療糾紛除罪化以民事賠償為主,動輒對醫師刑法伺候,只會讓醫師、病人雙輸。